英語文學分抵免注意事項
本校學生符合「共同教育英語文課程學分抵免辦法」抵免條件者,應於
每學期開始日起至第3階段電腦選課前(依本校行事曆),
於期限內檢具英檢成績單或證書(正本及影本),
向應用英語研究所(人文大樓五樓)提出抵免之申請,
逾期不予受理。
詳細資訊請參考
共同教育英語文課程學分抵免辦法與申請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