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立臺灣海洋大學共同教育英語文課程 公告 104.12.4
主旨:有關本校英文畢業門檻規定相關事宜
說明:
一、有關本校99-103學年英文畢業門檻規定,說明如下:
(一)99學年度和100學年度入學之學生(新生和轉學生),未通過「英文會考」者,請儘快選修
「基礎英文」課程(1042學期開課時段為:306、307時段),俾利符合本校英文畢業門檻。
(二)英文畢業門檻相關規定,請參考本校「英文畢業門檻實施要點」。
二、依本校「英文畢業門檻實施要點」,102學年度(含)以後入學之日間學制學士班學生於修業期間
內,未符合第二點英語能力檢核標準者,須檢具未通過之證明,經各學系審核登錄後,並須加修
「英文精進」課程(零學分),以替代上述英語能力檢定測驗,成績及格者,始可畢業。
三、參加校外英語能力檢核後,證書審核驗證流程如下:
(一)請同學於每學期第1階段至第3階段電腦選課期間(自104年12月4日起至105年2月26
日止),至教學務系統上傳「校外」英檢成績證明(海大校園多益考試由校方統一匯入資
料)。
(二)請同學將英檢成績證明正本,送系辦公室審核,由系辦公室審核學生所輸資料是否正確。
(三)審核結果,若符合本校英語能力檢核標準者,即通過英文畢業門檻(不須再修習「英文
精進」課程)。
(四)審核結果,若未符合本校英語能力檢核標準者,請同學於選課期間,自行上網選修「英文
精進」課程(零學分,本學期開設時段為:306、307時段),成績及格者,視為通過英文
畢業門檻。
備註:未上傳英檢能力證明者,即不符合選修「英文精進」課程之資格,註冊課務組將刪除不符選修
資格者之選課資料。
四、有關英文畢業門檻、英語文學分抵免以及英語文課程選修相關問題,請逕洽應用英語研究所辦公室
(人文大樓5樓509辦公室)或校內分機:2026。
應用英語研究所 敬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