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所116學年甄試入學面試進行方式規則
口試應試須知
請應考人詳閱以下應試資訊,並依規定時間辦理報到及應試。
📍 口試資訊
▌口試日期:115年11月7日(星期六)
▌開始時間:上午10:00
▌報到時間:請於口試前20分鐘至人文大樓3樓 BOH304 教室報到,並等候口試。
▌口試試場:人文大樓(人社院)BOH304 教室
▌考生休息室:人文大樓(人社院)BOH303 語言教室;教室內請勿飲食。
🕒 口試時間表
| 准考證號 | 預估口試時間 |
|---|---|
| 901000001–901000005 | 上午10:00起 |
📝 應試注意事項
- 請依准考證順序應試。唱名時若未到場,將由下一位考生先行應試;過號考生排於當日最後應試。若於當日口試結束前仍未到場,視同放棄。
- 報到時請出示有效身分證件正本,以供查驗。可使用國民身分證、有效期限內之護照或居留證、駕照,或附有照片之健保 IC 卡、學生證。
- 每位考生口試時間以6分鐘為原則;口試滿6分鐘時按鈴一聲,之後不再按鈴。
- 請勿攜帶會發出聲響的電子用品(例如手機)進入試場;違者依本校試場相關規定辦理。
- 口試將以中文及英文進行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