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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年一貫學程

申請時間:本校大學部三年級學生,得於該學年上、下學期;四年級學生,得於該學年上學期,註冊後四週內,向本所提出申請。
申請時請繳交:
1.修讀學、碩士五年一貫學程申請表(至教學務系統填寫列印)
2.修讀學、碩士五年一貫學程計畫書,內容包括:個人履歷(含自傳)、歷年成績單、其它有利申請之資料(如:全民英檢、多益測驗等英語文能力檢定證明)。
學生修讀學、碩士五年一貫學程辦法(學校法規)
學生修讀學、碩士五年一貫學程辦法(本所法規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