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立臺灣海洋大學共同教育英語文課程 公告 105.5.17
主旨:有關本校英文畢業門檻規定相關事宜
說明:
一、依本校「英文畢業門檻實施要點」第二點,達到以下英語能力檢核標準之一者,視為通過本校英文畢業
門檻:
(一)多益測驗(TOEIC)550分(含)以上。
(二)通過全民英語能力檢定測驗(GEPT)中級複試。
(三)國際英文測驗(IELTS)4.0級(含)以上。
(四)劍橋大學博思職場英語測驗(BULATS)ALTE Level 2(含)以上。
(五)劍橋大學主流英語認證(Cambridge Main Suite)PET(含)以上。
(六)網路托福測驗(iBT)57分(含)以上。
(七)紙筆托福測驗(ITP)457分(含)以上。
二、取得上述英語能力檢定證書者,應檢具相關證明文件經各學系審核登錄後,即通過本校英文畢業門檻。
三、參加校外英語能力檢核後,證書審核驗證流程如下(請參考表一):
(一)請同學於每學期第1階段至第3階段電腦選課期間(自即日起至105年9月19日止),輸入校外英語
能力檢定成績,且至教學務系統上傳「校外」英檢成績證明電子檔。
(二)請同學將英語能力檢定成績證明之正本,送系辦公室審核,由系辦公室審核學生所輸資料是否正確。
(三)審核結果,若符合本校英語能力檢核標準者,即通過英文畢業門檻(不須再修習「英文精進」課程
)。
(四)審核結果,若未符合本校英語能力檢核標準者,請同學於選課期間,自行上網選修「英文精進」課程(零學分,1051學期開設3班,時段為:106、107;203、204以及403、404),成績及格者,視為通過英文畢業門檻。
備註:未上傳英檢能力證明且經系辦公室審核者,即不符合選修「英文精進」課程之資格。註冊課務組
將於第3階段電腦選課結束後刪除其選課。
四、有關英文畢業門檻、英語文學分抵免以及英語文課程選修相關問題,請逕洽應用英語研究所辦公室
(人文大樓5樓509辦公室)或校內分機:2026。
五、各學年英文畢業門檻相關規定,請參考表二。
應用英語研究所 敬啟